直流高壓發生器采用高頻倍壓電路,*應用新的PWM高頻脈寬調制技術,閉環調整,采用了電壓大反饋,使電壓穩定度大幅度提高。使用性能大功率IGBT器件及其驅動技術,并根據電磁兼容性理論,采用特殊屏蔽、隔離和接地等措施。使直流高壓發生器實現了高品質、便攜式,并能承受額定電壓放電而不損壞。
進行高壓試驗時要嚴格執行安全管理措施:
一、制度建設與監督檢查
高壓試驗室應執行本標準及試驗室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安全規范、設備安全操作細則和試驗作業指導書等制度。
試驗室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本規程及有關安全規程、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在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時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對設計主要試驗設備的重要試驗項目,試驗負責人應組織編寫高壓試驗方案。方案中應明確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方案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試驗任務、試驗時間、試驗接線、使用設備、人員名單及分工、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安全監護人等。試驗方案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試驗方案的編寫人不應擔任試驗方案批準人。
特別重要的大型試驗項目的試驗方案應經主管部門批準。
二、人員配備和分工
進行高壓試驗時,應明確試驗負責人,試驗人員不得少于2人,試驗負責人即安全負責人,對試驗工作的安全全面負責。
在高壓試驗過程中,由試驗負責人統一發布操作指令,試驗人員應按試驗負責人的指令進行試驗操作,不應擅自操作。必要時,應在高壓試驗方案中明確保證安全的具體措施、安全監護人等。
高壓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試驗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2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人員或技術熟練的高壓試驗人員擔任。